机构设置

校医院
本站 更新时间:2022-12-21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范围

1. 负责做好师生员工医疗保健、各类体检和各类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2. 负责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健康教育知识;

3. 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强肺结核、艾滋病的防治工作;

4. 负责做好学生医保的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

5.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规范,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

6. 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7.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8. 审查药品物资采购计划,合理合规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材;

9. 配合做好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检查及食堂卫生监督工作。

二、部门领导及联系电话

 

 

 

 

谭运江

16670800070

副院长

苏娟玉

13087212318

副院长

杨期稳

13187226722

办公室主任

 

15898512560


急诊留观科

5829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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