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建设

关于召开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本站 更新时间:2016-11-16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根据《湘潭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处务会研究,召开后勤保障处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筹备小组

组  长:李  涛

副组长:冯银耕 李新明

成  员:严忠德 杨英顺 肖  刚 陈书扬

二、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3:00召开,会期半天;

地点:接待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代表产生及名额分配

1、代表条件。政治觉悟高、工作积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关心全局,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2、正式代表的产生。处属各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女职工代表应占有相应的比例。2016年11月21日前完成正式代表的选举,将正式代表名单报处分工会;

3、列席代表。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和处工会委员;

4、特约代表。近五年离退休的后勤保障处领导;

5、正式代表名额分配(按正式职工+已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聘用员工总数的15%)。 

部  门

正式代表

备注

处  机 关

5


饮食服务中心

17


接待服务中心

4


楼舍服务中心

6


校园服务中心

3


能源服务中心

3


修缮服务中心

4


市场开发中心

1


校  医  院

8


四教服务中心

5


合  计

56


注:处领导参与部门选举代表,其中冯银耕同志在处机关、李涛同志在医院、吴岳锌同志在楼舍中心、资义平同志在饮食中心。

五、几项要求

1、执行《湖南省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湘潭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2、处分工会认真负责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完成;

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尊重和支持职代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