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建设
关于召开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根据《湘潭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处务会研究,召开后勤保障处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筹备小组
组 长:李 涛
副组长:冯银耕 李新明
成 员:严忠德 杨英顺 肖 刚 陈书扬
二、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3:00召开,会期半天;
地点:接待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代表产生及名额分配
1、代表条件。政治觉悟高、工作积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关心全局,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2、正式代表的产生。处属各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女职工代表应占有相应的比例。2016年11月21日前完成正式代表的选举,将正式代表名单报处分工会;
3、列席代表。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和处工会委员;
4、特约代表。近五年离退休的后勤保障处领导;
5、正式代表名额分配(按正式职工+已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聘用员工总数的15%)。
部 门 | 正式代表 | 备注 |
处 机 关 | 5 | |
饮食服务中心 | 17 | |
接待服务中心 | 4 | |
楼舍服务中心 | 6 | |
校园服务中心 | 3 | |
能源服务中心 | 3 | |
修缮服务中心 | 4 | |
市场开发中心 | 1 | |
校 医 院 | 8 | |
四教服务中心 | 5 | |
合 计 | 56 |
注:处领导参与部门选举代表,其中冯银耕同志在处机关、李涛同志在医院、吴岳锌同志在楼舍中心、资义平同志在饮食中心。
五、几项要求
1、执行《湖南省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湘潭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2、处分工会认真负责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完成;
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尊重和支持职代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