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提高校园餐饮服务质量和餐饮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师生的饮食需求,根据《高等学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湘潭大学自管餐厅特色网点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欢迎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
一、招商项目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服务位置 |
服务项目 |
资源使用费比例 |
经营面积(㎡) |
目标营业额(万元/年) |
经营期限 |
备 注 |
1 |
乐园餐厅6号网点 |
饼类制售 |
12.5% |
20.5 |
45 |
2023年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合同一(学)年一签,每学期末予以考评。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餐饮企业
具有高校食堂经营管理经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2、自然人
具有高校食堂经营管理经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申请经营的项目符合招商要求且具有特色风味的餐饮服务。
3、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和不良记录。
三、经营要求
1、经营者必须根据文件内规定项目申报经营品类。
2、经营者必须按照招商项目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均不得经营凉菜、有烟烧烤、烟酒类、有毒有害食品,所提供设施设备需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否则取消经营资格。
3、潜在投标人最多可以投一个标段内的一个包,只能中一个服务位置,投标人不得向他人转租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租。
4、经营时产生的燃气、水、电费用按实收取,有安装计量表的由经营者独立承担;没有独立安装计量表的公共区域,按营业收入比例由经营者进行分担。
5、餐厅内公摊(洗碗费、零星维修、公共设施维护等)及公共区域的清洁费,按营业收入占比由各经营户协商分担。
6、若乙方营业额在目标营业额的90%(含)-100%(不含)之间,全年服务费提取比例增加1%;若乙方营业额在目标营业额的80%(含)-90%(不含)之间,全年服务费提取比例增加2%;若乙方营业额在目标营业额的80%以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7、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发展需要,经营者必须无条件配合。
8、所有网点必须使用校园一卡通进行收费,禁止使用现金及其它电子支付交易。
9、所有网点必须接受学校的评价、考核,考核不合格实行淘汰制;受到行政职能部门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0、经营者必须遵守《湘潭大学自管餐厅特色网点目标管理协议》。
四、报名、资格预审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时间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23年 4月7日至2023年 4月12日(节假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与接待服务中心 202、203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现场踏勘:报名时间内自行踏勘现场及餐厅测量。
5、预审材料:⑴报名表;⑵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⑶营业执照;⑷食品经营许可证;⑸合同业绩证明; ⑹银行交易流水;⑺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原件,查阅后归还)。
6、资格预审合格后获取招商文件(自行携带U盘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时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时
3、开标地点: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与接待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谢老师 15873235902
报名咨询:黄老师 0731-58293243
七、监督管理
后勤保障处人力质检科
联系人:唐竹娟 联系电话:0731-58292112
附件:报名表
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
2023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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