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18 点击数: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76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度湘潭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155号)及《湘潭大学岗位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湘大人发〔20215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及条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

二、考核内容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

三、考核方式

理论知识考核方式:采用申报人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申报人现场从题库中抽选一组题目进行答辩(同工种、同岗位级别的答辩题目由第一位答辩的申报人抽取。每位申报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核专家组成员根据申报人的作答情况,按百分制独立进行打分。

操作技术考核方式:采用申报人现场实操的方式进行考核。申报人按照考核专家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实操任务(同工种、同岗位级别的申报人完成相同的实操任务),考核专家组成员根据申报人的实操情况,按百分制独立进行打分。

四、考核安排

理论知识考核时间:20224211030-1200

理论知识考核地点:综合办公楼B306308会议室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20224211500-1700

操作技能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要求

1.健康码、行程卡为红码、黄码的不能参加考试。

2.所有参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应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事关工勤人员的切实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有序。

  2.严肃纪律。参加考核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核)纪律要求,一旦发现舞弊,取消考试(核)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学校将对考试(核)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3.所有参考人员应在开考前半小时到达考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湘潭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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