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校2021年第21次党委会会议决定“撤销湘潭大学子弟学校,幼儿园成建制划归后勤保障处管理,设置园长1名、副园长2名”,后勤保障处已全面接管幼儿园,因幼儿园机构、人员调整,需选拔推荐园长1名、副园长2名。根据《湘潭大学科级干部聘任与管理办法》(湘大党发〔2016〕19号)、《关于执行湘大党发〔2016〕9号、19号文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大党发〔2017〕20号)、《关于开展2021年科级领导干部聘任与管理岗位职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拟开展幼儿园园长、副园长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依照德才兼备的条件合理配置干部,选贤任能,明确职责,创新管理,全面提升我校幼儿教育水平。
二、选拔原则
1、任人唯贤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幼儿园负责人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处处长任组长,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处领导班子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四、岗位及资格
1、本次选拔推荐的岗位为幼儿园园长1名、副园长2名。
2、任职资格及条件须符合上述有关文件要求,且具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或管理经验,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五、工作程序
1、2021年9月27日公布选拔推荐方案。
2、个人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并报名参加者,请到后勤保障处人力资源部领取《湘潭大学幼儿园负责人报名登记表》,并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3、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2021年9月28日下午公布报名情况。
5、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全面考察,报处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职位拟任人选。
6、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 :《湘潭大学幼儿园负责人报名登记表》
后勤保障处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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